6号,长春的袁女士想要乘坐公交车出行,结果在上车时发生了意外,导致她被车辆带倒并摔伤,随后公交司机把袁女士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但袁女士对检查治疗的方案并不认可。

受伤乘客 袁女士:
12月6日早上,我坐高新2号线,站前就俩人,那个人上去之后,我随那个人上去了,他车门就马上关上了,关上就往前开,给我左脚夹上了,然后我脑袋和半个身子全都在地上呢。

袁女士说,司机停车后,马上将她送往了吉林省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在袁女士提供的诊断书上,记者看到,医生对袁女士的临床诊断为:腰间盘突出、腰部、左髋部、双膝软组织损伤,医生意见为对症治疗,有变化随诊,休息一周。

受伤乘客 袁女士:
他们(车队)说我没有什么问题,骨头没有受伤,但是我什么片子都没看着,他们直接都拿走了,现在我这儿(头)就迷糊,迷糊特别特别厉害,腿疼,胯部 这个腰的位置疼得我一宿一宿睡不着觉,怕当时是硬伤,我要出现骨裂缝怎么办啊,我说我要二次检查,他不给我看啊,(我想要)一次给我赔偿一万二,完了二次检查我自己看。

对于一万两千元的赔偿依据,记者也进行了询问。
受伤乘客 袁女士:
因为这事儿我(耽误工作)了,想赔偿我的话最起码得一百天吧,伤筋动骨还一百天呢 对不对,我仨月工资,还有那些抚养费总计是一万二。

关于本次事故,记者在袁女士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交警认定本次事故司机负全部责任。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来到了高新二号线车队办公处。

长春公交高新2号线车队队长 毕健:
确实是我们车给带倒的,司机就是要启车,就以为没人了呢,完了大姐就着急忙慌上车,可能一个脚就搭在这个上车门上了,车一动弹把她晃倒了。

随后,长春公交集团南通汽车公司安全管理处负责人来到了现场。并提供了病例、检查结果等材料。负责人说,材料交由车队保存是为了日后报销。在现场,袁女士对材料拍照后,又提出了新的异议。
受伤乘客 袁女士:
光检查没有治疗。
长春公交高新2号线车队 工作人员:
给你开药了。
受伤乘客 袁女士:
就开两个,一个止疼药、一个活血药,现在我脑袋迷糊,如果要和解的话,你就给我拿出一万元钱,完了我后续自己去检查。
长春公交高新2号线车队队长 毕健:
那不行,这不符合我们的制度。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南通汽车公司安全管理处 杨剑:
你这样,姐,医院如果说她这个伤够治的,怎么治,什么治疗方案我们都同意,根据医院的治疗方案,我们一定是百分之百配合。
受伤乘客 袁女士:
可以,但是我要求咱们上医大。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南通汽车公司安全管理处 杨剑:
没问题,这次事故对驾驶员必须处理,要求其他驾驶员不要犯同类的错误。

来源:吉视守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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