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男子好心扶摔倒老人,反遭老人索赔20万,跳塘自尽以死证清白|吴伟青|自杀|被救者_手机网易

2021-10-07 信安智囊 163

当一个人的正义没有得到伸张的时候,不仅会让这个人失望,更重要的是,会让整个社会失望,这也是法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广东河源,曾发生过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例,一位朴素的农民工将摔倒老人扶起,却反被讹诈20万元。在重重心理负担之下,他竟选择自杀以证清白。那么,这起案件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令人悲叹的内幕呢?

事情还要从2013年说起。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有一位水泥厂的工人吴伟青骑着摩托车回家。由于刚领了这个月工资,他心中非常欣喜,决定回家和老婆孩子大吃一顿庆祝一下。正当他抿着嘴笑的时候,发现前面有个蹒跚漫步的老人,于是摁了一声喇叭提醒他,并很快从他身旁穿了过去。

结果,在他跑了几十米之远后,身后突然传出一声痛呼,他赶忙停下回头看,原来是老人跌坐在地上。吴伟青停好摩托之后,赶快将老人扶起来,谁能想到老人忽然反手抓住他的衣袖,大声喊道:“你撞倒了我!赔钱!”

吴伟青愣了一下,之前他也曾听过扶老人反被讹钱的新闻,当时他虽然也感到气愤,但是随后仍旧决定相信世间的善意,心里从来没有因为这样的事而对摔倒的老人见死不救。结果现在听到老人嘴里血口喷人,他的心一下子被冷水浇了个透心凉。

他反驳几句后,老人便顺势和他吵了起来,老人疼得龇牙咧嘴,吵起架来倒是不含糊。很快周围围上来群众,人堆里窜出来一个妇女,劝他们先别争吵,看病要紧。吴伟青回头一看,原来是他以前的小学校长周某。吴伟青委屈地跟她说了情况之后,在周某的劝说下亲自背着老人去最近的医院里看了病。

大夫检查过老人身上的伤后,开了一些常规药,钱自然也是吴伟青垫付的。等到老人家属赶到后,看到老人躺在病床上,嘴里一直嚷嚷着让吴伟青赔钱。出于不放心,家属又让医院彻底给老人做了检查,这才发现他跌倒导致右股骨颈骨折,需要花费3000元治疗。家属怒气冲冲地找到吴伟青,要求他赔偿3000元治疗费用。

吴伟青一直在为自己辩解,称自己并不清楚老人为何摔倒,而目击者周某也说,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她没有看到吴伟青撞人。但是家属仍旧不依不饶,声称如果不拿钱就不放他离开医院。眼见着日落西山,妻子做好了饭等待他回家,女儿也在家里苦苦等待,他实在挣脱不开这一家人的纠缠,于是只好把还没焐热的工资全都交给医生,付了医药费。

吴伟青吃了一个哑巴亏,憋了一股火,于是回到家后立马报了警,和妻女的庆祝晚饭也泡了汤,一家人在窝囊气中吃了一顿饭。第二天,他接到了通知去警局做笔录。在与警察的交谈中,他得知当时老人跌倒时,没有任何人经过此处,为他作证明的周某只看到他扶人、救人过程,没有看到老人摔倒的过程。而当天也没有摄像头拍下老人摔倒的那一幕,这起案子成了悬案。

吴伟青将案子的整个经过说明后,警方发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在吴伟青即将靠近老人时,曾按过喇叭进行提醒,但是老人却矢口否认,并没有听到喇叭声。到底谁在说谎呢?警方又找到了医院询问详情,医院一方称,老人的骨折病情是由于其坐在地上,骨头受到了冲击导致的。因此,老人骨折的直接原因是跌倒。必须找到吴伟青与老人跌倒之间的因果关系,否则就不能够证实吴伟青的行为致使老人受伤。

做完笔录后,警方让吴伟青先回家了。回到家后,他感到心中愈发难过。自己明明是救助者,怎么反倒变成了伤人者。被救者不懂得知恩图报,反而拼命想与自己扯上关系,企图从中获利。在失眠了一整夜后,吴伟青再次接到了交警大队的电话。

这次,他失去耐心。他反复强调,自己绝对没有撞人。而警察让他再过来一趟,双方就当时的详情进行沟通。当他挂了电话后,紧接着老人的家属打来电话,刚一出声就咄咄逼人,称这次若不把他告个倾家荡产就不算完,还让他不要再狡辩,直接带着20万过来私了。

吴伟青挂了电话后,心中充满了绝望和愤怒。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平常连填饱肚子、养家糊口都有些困难,因为前天把工资垫付了医药费,他们一家三口都要吃糠咽菜,在元旦到来的日子里,他没有感受到节日的喜悦,只有世态炎凉。

他和妻女告别之后,并没有如约到交警大队做笔录,而是去了村附近的一片水塘。他一边抽烟,一边给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打电话,抱怨着这两天发生的不幸。亲友察觉出他口气中有些不同,纷纷劝他想开些。打完电话后,他将眼睛一闭,纵身跳入水塘里,他的冤屈、愤怒随着身体一起沉入了水底。

当吴伟青的尸体被发现后,他的妻子、孩子悲痛欲绝,他们知道,吴伟青一向是个身正不怕影子斜的人,受到污蔑,心中有郁结。而当那个老人听说吴伟青因此事自杀后,陷入了沉默之中,随后便表示:是我害了他!我不该撒谎骗人。

警方也在随后的调查中,将真相披露。虽然当时没有人证,也没有摄像镜头拍到老人摔倒的画面,但是根据警方对吴伟青曾骑过的摩托车的化验,上面并没有与人相撞的痕迹,也没有与老人剐蹭后留下的衣物纤维。加上有记者曾偷偷将老人承认骗人的话录音,可以肯定的是,老人确实冤枉了人,吴伟青没有撞人。

事实上,即便没有这些证据,无法证实吴伟青与老人到底孰对孰错,老人的家属也没有道理索赔20万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0万元显然超出了必要的支付费用。在事实未查明的情况下,对于老人的医疗费用,通常是两方各自对半负担。而现在真相大白,吴伟青更无须支付分毫医疗费,反而老人一方需要将之前吴伟青垫付的费用返还。


老人和他的家属恐怕也没有想到,由于一己之私,竟将一个善良人的性命残害。这种行为既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他们妨碍了警方的调查,在做笔录的时候撒了谎,这样的行为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他们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与正义,而且还浪费了警力,最后更是导致吴伟青自杀的严重后果。

这一切,根源都在于一个“贪”字。如果不是老人贪图治疗费用,就不会导致吴伟青悲剧的发生。此案给我们带来了沉重的教训,不应因为自己的利益而昧良心,实事求是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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