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个老人逆行摔跤事件,又让合肥火了一把。
一个70岁左右的老人骑车逆行摔跤了,这时,一辆黑色电动车从旁边缓慢右转,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上,年轻的车主赶紧停车前去扶老人,结果这一扶,扶出问题了。老人想找扶他的这个年轻人承担责任。
类似事件十年前在南京发生过,当时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大。明明上前扶老人,结果还被讹上,要赔偿巨额的医药费。这人对好人做得真是太绝。后来,春晚的小品,还把这件事搬上了荧幕。就是马丽和沈腾表演的《扶不扶》。
没想到,现在合肥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结果交警判扶人者也就是车主次责。车主全家人表示不服,不知道这次责从哪里来。
现在到处都是探头,有没有刮蹭到老人,视频中一目了然,既然明明能看清没有刮倒老人,为什么还要判次责呢?这交警胆子怎么这么大?
况且是这个老人自己逆行摔跤了,怎么能怪人家做好事的呢?如果这样判的话,会不会寒了很多好人的心?以后谁还敢去扶老人?谁还敢去做好事?这不是助长不正之风吗?
有网友说,这么判定的话,如果我看到交警吓得一哆嗦摔跤了,是不是要找交警索赔呀?
有的人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到电线杆上,是不是要把这个电线杆给砍掉呢?人人都能判定对错的偏偏有专业人员不懂。真的让人想不通。
合肥现在也是新一线城市了,不能对这类的事情,胡乱判定啊。还有作为合肥人,自己应该为这个城市而自豪,怎么能随便讹人呢?
古人说,德不配位,必有殃灾。明明是救你,你偏偏要反咬一口,这跟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有什么区别?
人在做,天在看。千万不能为了一点钱,泯灭了良心。对于这类人,应该狠批才对,而不是一昧地纵容,助长不正之风,寒了好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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