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作为照顾老人生活起居的机构,让不少儿女免去了后顾之忧。但平度市一家养老院,却因地面打滑,导致院内一老人摔伤骨折。经过两次开庭审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平度市如佳养老院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伤者任某某医药费、残疾赔偿金31157.02元。
老人在养老院摔骨折了
2021年3月,任某某经家人护送来到平度市如佳养老院生活,由养老院照顾生活起居、日常活动。2022年3月31日,任某某在如佳养老院大厅排椅上坐着休息,起身行走时因地面打滑跌倒受伤,当天被送到平度市博爱骨伤医院住院治疗8天,被诊断为胫骨骨折。
经潍坊盛泰司法鉴定所及青岛青大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任某某的伤情为十级伤残。据悉,事发时任某某已84岁高龄,年过八旬摔倒骨折,这对于任某某一家不能接受,随即将平度市如佳养老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56822.36元。
监控视频确认老人因地面打滑摔倒
在一审时,任某某提供了事发时摔倒的监控视频资料,证明起身时因地面打滑,导致滑倒摔伤。
不过,对于任某某因地面打滑摔倒的说法,平度市如佳养老院并不认同,表示院方没有责任拒绝赔偿。随即提交了青岛市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协议书一份。其中协议书里曾约定,任某某因处在各类老年性疾病、精神烦躁、骨质疏松等状态,在日常生活照料及自主活动过程中极易发生骨折、中风、猝死等问题,针对这种因自然生理的衰老而出现的问题,家属应尊重客观理解认可,针对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平度市如佳养老院将不承担责任。
一审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伤者任某某提交的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能够显示,伤者任某某从排椅上缓慢起身,挪动两小步后突然摔倒,虽然监控视频画面不太清楚,无法看清地面情况,但通过伤者摔倒的姿势来看,符合因地面打滑导致人不慎摔倒的通常判断。此外,法院表示平度市如佳养老院虽主张大厅地板是防滑的,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因此法院据此认定,地面打滑是导致伤者任某某不慎摔倒的主要原因,如佳养老院未尽到相应安全保障义务、安全注意义务,有较大过错,应承担60%的主要赔偿责任。而伤者任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年龄较大但能够自理,其在起身行走时未注意观察地面,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也是造成损害发生原因,应自行承担40%的民事责任。综上,判决平度市如佳养老院赔偿伤者任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1157.02元。
家属认为老人年纪大不应担责
对于一审判决,任某某认为对于自身受伤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任某某表示,事发时,她已84岁高龄,视力下降,行动迟缓,不能要求其对地面的观察太过仔细。此外,平度市如佳养老院的地面已使用多年,整体已褪色,地面的哪一处在哪一天会打滑,是高龄的任某某意料不到的,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而平度市如佳养老院则表示,事发地曾有多名老人经过,未出现打滑现象,一审法院仅凭监控视频、在未鉴定地板是否打滑的情况下,就推定地板打滑为任某某摔倒原因,属认定事实明显错误。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事故现场监控视频,原审判决认定地面打滑是导致任某某不慎摔倒的主要原因并无不当。二审驳回了平度市如佳养老院的上诉请求,判决其赔偿伤者任某某损失31557.02元。文/信网记者 顾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