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民法典出手,为见义勇为护航!_手机网易

2021-02-01 信安智囊 75

从2021年1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已经开始正式施行

《民法典》被称为

中国“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其中,哪些条款与老年人有关呢?

对此,上海养老网将不断

推出系列解读内容

接下来,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老年人摔倒到底扶不扶?

说到路上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就不得不提“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陪同一名徐姓老太太前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徐姓老太太股骨颈骨折,需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徐姓老太太随即向彭宇索赔医疗费,遭到拒绝,并在各种调解失败后,于2007年1月4日在鼓楼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据彭宇本人称,当时其在公共汽车站发现一名老太太跌倒,马上跑过去将其扶起并送其去医院检查。

而据徐老太太称,“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彭宇则予以否认。而在案件审理中出现警方丢失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最终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

图片来源:摄图网

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持有“不敢扶”、“扶不起”摔倒老人的观点。

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对此,民法典有了明确规定。据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翔介绍,见义勇为者在受到损失时,可获得相应利益补偿,有效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问题出现,更有利于形成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图片来源:摄图网

该条例适用场景

石家庄小学生李鹤在骑车回家路上扶起了骑车摔倒的张某,却被误会为撞人者。随后,李鹤的母亲到医院赔了3000元医药费。

后经当地交警部门调查,证明李鹤当时是在帮人,并没有撞人。张某了解情况后,公开致歉,悉数退还了李鹤妈妈支付的医药费。

这项条文的规定,不仅保障了见义勇为的救人者的权益,也给老年人吃下了定心丸,不愁以后遇到意外突发状况,路人袖手旁观,无人施救的情景。

关于《民法典》

除了上述提到的法律条款外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

亦或是对上文有什么建议或意见

☆ 本期内容为上海养老网整理,资料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 北京西城法院《京法巡回讲堂》、泉州网 记者 许钹钹、中国新闻周刊 记者周群峰、百度百科南京彭宇案、知乎及网络,如涉版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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