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了,该不该帮忙?”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
 2014年,沈腾、马丽在央视春晚上演了一部小品《扶不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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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品讲述了一位摔倒的老太太的故事,因为记不住事误把小伙子“郝建”当成了撞自己的人。
 但“郝建”并不怕误解,他帮助老太太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最后,事实终于解释清楚了,双方都成了好朋友。
 然而,现实生活并不像素描那样“有血有肉”。
 1.2022年冬天,66岁的于叔叔骑上自行车,打算去街上买点菜。
 本来看着外面风和日丽的景象,余叔叔心情还不错。
 谁知道,当他穿过十字路口时,他的眼睛突然变黑了。
 下一秒,于叔叔从车里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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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大的动静,顿时吸引了无数路人。
 十几个人一口气都围了过来。
 本来以为他们要扶起于叔叔,可谁知他们遥望着躺在地上的于叔叔,彼此表现出犹豫和不知所措的表情。
 什么也没做。
 就在这时,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瞥见了余叔叔脸上的痛苦和无助。
 心中涌起一种怜悯之情,想上前扶一把于叔叔。
 但是被他身边的阿姨拦住了:“小伙子,我不知道这个人怎么了。如果他勒索你怎么办?现在这个社会谁帮谁受苦?”
 听了这话,年轻人立刻收回了他想帮助别人的手,躲在人群的最后。
 “叔叔,你需要帮助吗?”
 “叔叔,我可以帮你打电话给你家人的电话号码。”
 路人纷纷开口询问,但没有人上前帮忙。
 这时,于叔叔已经失去了知觉,晕倒了。
 七八分钟后,一名路过的出租车司机看到了这一幕,他立即下车拨打了120。
 救护车来得很快。到达现场后,于叔叔被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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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医院的急诊室里,医生们努力采取心肺复苏等救援措施,希望能挽救叔叔的生命。
 
 尽管他们全力以赴,但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余叔叔的心跳逐渐减弱,呼吸也越来越轻。
 余叔叔的家人接到消息后来到医院。
 这时,他们焦急地在急诊室门口等着,他们站在走廊里,紧紧地握着对方的手,眼里充满了忧虑和祈祷。
 他们心急如焚,希望医生们能创造奇迹,把于叔叔带回他们身边。
 然而,当医生们停止抢救措施,低下头,一个沉重的事实摆在大家面前。
 余叔叔的心已经停止跳动,他们无法挽救他的生命。
 此时此刻,于家的每个人都崩溃了,泪水夺眶而出,悲伤的哭声在医院里回荡。
 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感到无尽的悲伤和无助。
 “医生,我爸到底是怎么死的?”余叔叔的女儿小于,忍住悲伤的心情问医生。
 “余叔叔死于突发性脑干出血。”
 听了这话,小于有些人坐不住了。
 “我父亲通常身体很强壮,经常锻炼。他以前没有发现任何身体问题。他怎么能无缘无故地脑出血?一定有人撞了!”
 小于不甘心的猜测。
 她觉得一定有人撞到了她的父亲。
 于是小于立即报警,跟随警方检查现场监控情况。
 2.当她看监控录像时,眼前的场景让她心如刀绞。
 她看到父亲确实摔倒了,但如果有人能帮助他,叫救护车,也许还有机会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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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时,一个骑摩托车的男人,看到于叔叔摔倒后,竟然冷漠地忽略了这一切,继续毫不犹豫地前进。
 这样的行为,让小于非常不可思议。
 然后,她看到父亲周围的路人一个接一个地停下来看了一会儿,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最后,七八分钟后,一名出租车司机打了急救电话,于叔叔被送往医院。
 这时,余叔叔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抢救时间。
 看到这里,小于感到无尽的愤怒涌上心头。
 “如果他们能帮助这些路人,他们就不会老了。”
 余家的一些亲戚开始抱怨冷漠的路人。
 听了这话,于叔叔的女儿“小于”的眼睛瞬间红了,她悲愤地喊道:“他们都是凶手,都是凶手!”
 不明白为什么父亲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周围的人选择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她觉得这些人的冷漠和不负责任间接导致了父亲的悲惨死亡。
 于是决定用司法手段向路人追究责任。
 她把监控中的所有旁观者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
 这件事一出,立刻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有人说路人没有义务救援,不需要赔偿。
 还有人说,由于路人的忽视,余叔叔的最佳抢救时间被耽误了,需要赔偿。
 网上沸腾了很多议论声。
 路人应该负责赔偿吗?
 《民法典》第1005条规定:
 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的生命和身体受到伤害时,就需要救援。
 但是,这种救援需要有救援义务。如果没有救援义务,自然不需要承担责任。
 救助义务是什么?
 一是警察、医护人员、家属有救助义务。
 第二: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
 例如,如果余叔叔因为被撞伤而摔倒,那么对方就有救助义务,需要承担责任。
 或者救护人员,家人也有义务来现场帮忙。
 而且这次事件是由于叔叔自己摔倒的,所以这些路人无视或不出手,他们都没有救助的义务,所以不需要负责。
 也就是说,小于的诉讼根本不成立,因此被法院驳回。
 路人虽然对路人的冷漠和不负责任感到愤怒和悲伤,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路人没有法律义务帮助叔叔。
 小于咬紧牙关,无奈接受了法院的决定。
 事实上,当今社会有很多这样的现象。
 这些围观者之所以不上前帮忙,是因为他们的“困难”。
 举几个真实的案例。
 3.2013年,三名小学生在四川达州楼下玩耍。
 突然,我看见一位老太太摔倒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
 老太太喊着他们:“小娃娃,扶我起来吧。”
 听了这话,三个热心的孩子立刻跑过去扶她起来。
 但这时,老太太直接抓住其中一个孩子的手,大声喊道:“你打了我,要赔钱!”
 这突然吸引了无数路人的注意。
 三个孩子解释说老太太自己摔倒了,但妻子坚持这三个孩子打架打她。
 连老太太也说:“要赔我20万这件事才算清!”
 当时没有摄像头路过,警方无法调查。
 后来,两三名目击者向警方解释了这件事,这样三个孩子就不会无缘无故地受到冤枉。
 2015年,女大学生小袁看到一位老人从同学家往学校的路上摔倒在地。
 于是善良的小袁立刻上前帮忙。
 当时老人的表情很痛苦,腿不停地动,所以小袁觉得老人的腿受伤了。
 在这个过程中,老人的媳妇来了,媳妇不让小袁离开,要求打120把老人送到医院。
 后来到了医院,媳妇让小袁垫付医药费,扣留了她的学生证。
 小袁觉得很委屈,就跟着辅导员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但是老人摔倒的地方恰好没有摄像头,所以警察也没办法。
 最后,这件事没有结束,但小袁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她直接在网上发了六条“我做错了吗?”表示质疑。
 在这个社会里,这样的狗血一直在发生。
 2006年,老太太拿着保温瓶坐公交车被撞,勒死了13万小伙子。
 2009年,这对好心夫妇摔倒在舞台上,索赔8万元。
 2012年,一名卖鱼男子因扶伤老太太被要求索赔20万元,为自证清白男子走上绝路。
 2021年,河南少年扶老太被勒索5000元。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老太太说:“你帮我,我要负责到底,钱不退。”
 这样的案件数不胜数,不禁让人想起彭宇案。
 当时法官问他:“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帮忙?”
 这句话后来一直受到批评。
 人之初,性本善。
 在这种社会氛围改变之前,每个人其实都是善良勇敢的。
 当他们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时,他们第一次冲上前去。
 比如之前的新闻。
 苏州一名女子开车掉头时,车辆翻了,她卷入了车底。
 于是现场20多名路人共同举起近2吨的汽车救人。
 还有一位好心的游客,在旅游时发现三个孩子掉进了河里。
 于是他跳进水流湍急的河里,救了上海的孩子。
 其实这些好人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要得到什么回报。
 他们只是出于那颗善良。
 随着当代社会氛围的变化,这样的好人仍然存在,但他们不敢像以前那样果断。
 救人是情分,不救是本分。
 我们每个人都有善良的本质,但我们也需要一颗感恩和爱的心。
 不要让好人心寒,这个社会会会逐渐温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