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万家,普法大家。
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以处理的尴尬事情。浙江的一位九旬老人因为扶旁边的电动车没有扶好,导致自己摔跤,治疗花了将近4万块。
本次的事件中,存在着如下的争议。
争议
电动车车主认为,自己的电动车虽然没有停到指定的车库,但却停在路旁边,并不影响别人的出行,电动车已经停好了。
老人家属认为,因为电动车乱停放才导致老人摔倒的。
那么问题来了,老人的摔倒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责任
在整个事件中,电动车车主有责任吗?
从事实来看,电动车是停在固定的地方,而且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的出行,老人家属也很难用《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来要求车主承担责任,毕竟老人的摔倒和车主之间没有因果的关系。
那么物业需要承担责任吗?电动车停的地方,并没有影响到人们的出行。但既然小区有专门停放电动车的地方,物业就应该尽到自己的管理责任,看到没有按规定停的电动车,应该及时地进行管理,所以存在一定的过错。
本次事件中,老人的家属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九十岁的老人了,行动肯定不便,家人应该照看好。
如何避免发生类似事情?
要想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案,得先搞清楚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老人的摔伤。
由于年纪的原因,老人各项身体机能都衰退,行动迟缓,容易受伤。作为老人的家人,应该要照看好老人。老人外出走动的时候,最好有人跟着一起,以免老人受伤。本次事件中老人是扶着电动车摔倒的,其实如果不是电动车,换成其他的东西,比如路上的一个石头甚至是路灯都有可能导致老人摔倒。
说到底,外界的因素只占很小一部分,关键是老人没有得到好的照顾。
是老人自己的原因吗?很难说是。老人就和小孩一样,缺乏一定的自理能力,需要其他家人的帮助和照顾,否则难以独立照顾自己的饮食和起居。老人去扶电动车,可能也是下意识地去扶,只不过没有扶好导致自己摔跤,让人痛心。诚然,老人家人的心情可以让人理解,毕竟九十多岁的人了,又是受伤,又是出医疗费,难以让人接受,但主因还是在于家人没有照看好。
传统上,我们内心深处的理念都是“尊老爱幼”,看到老人受伤了自然会觉得车主应该要负一定责任。但现在毕竟是法治社会,讲责任必须建立在合乎法律和真相的基础之上,不能因为情绪上面的原因就失去了基本的判断。
当然了,大家对于老人家人的要求也不应该怀揣太多的恶意,碰到这样的事情换成谁都不可能无动于衷。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要情绪性地去看待,事实是怎么样的,法律上是怎么样的,一码归一码,厘清责任,分辨清楚事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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