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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领域,普通人没有太多专业的知识,所以在一些情况下会更加信任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建议,从而做出选择。而这也是我们普通人在面对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时的无奈,也是对他们的信任,面对这份信任,能做的便是发挥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去帮他们解决问题。
就像在生病之后,我们去求医问药,为的就是解决身体上的病患,但在河南商丘,一位老人在手术成功后的第二天便离开了人世。而他的女儿在尸体火化后,却在骨灰中发现了一些疑点,随后将医院方告上了法庭。
2013年10月,已经79岁的老人老李住在他的小女儿家,并照顾小女儿小萍一家人的起居生活。在18日早上,在为小女儿做好早餐后,他在和小萍一家打了声招呼后便骑着自行车去菜市场准备买些食材回来。但就在他骑到了小区门口时,在下车时由于脚没站稳便摔倒在附近,被小区保安看到后立即联系了他的家人。
当时还在吃早饭的小萍在得知消息后,穿着睡衣便跑到了小区门口,在看到摔倒在门口的父亲时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在父亲被送进医院的过程中,她也打电话联系了其他兄弟姐妹,一大家子人便来到了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待检查结果。
经过检查,医院得出老李的伤为左股骨颈骨折,并为赶来的家属提供了两种资料办法:一种是保守治疗,也就是在家中配合药物静养,身体恢复会比较慢;另一种是做置换髋关节手术,恢复得快,而且术后的恢复效果也不错。在听完医生给出的建议后,小萍和其他几个亲属决定为父亲实施手术治疗的办法。
18日,小萍和几个哥哥在医院轮流在医院照顾父亲,而剩下的亲属去她家里陪伴母亲,让她不要太担心。在医院疗养期间,医生也在为他的病情做诊断,在术前主治医生找到小萍,给她和其他家属讲述了手术中的风险,在得到家属确定要做手术的答复后,便拿出了两套手术的方案。
一套是选择使用国产的关节进行置换,效果相对差些但手术价格较低,需要一万六千元左右;而另一套则是使用意大利进口的关节,这套的价格贵些,需要三万多元,但效果会好很多。
小萍等人为父亲选择了价格更高的第二套方案,在签署了相关文件后,在24日下午,老李便被推进了手术室进行手术。数小时后,在手术室外等待的家属得到了手术顺利完成的消息后,悬在心里的石头也就落了下来。随后,老李被推进了病房,在身体恢复后就可以办理出院手续了。
在次日开始,躺在病床上的老李却接连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了小萍的怀疑。
25日早上,苏醒后的老李在说话时嗓音不如以前清晰,还带有一些沙哑的情况存在,而且在吃饭时也没有胃口,除了这样情况外,小萍在照顾父亲时还察觉到父亲医治在活动四肢。对这些情况感到疑惑的她便去找主治医生,对方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表示是术后的政策反应,也就让小萍放弃了追问。
但奇怪的事情并没有就此停止,在她照顾父亲期间,还发现了一个异常的情况,那就是用于引流淤血的引流袋中出现了分层的情况,上半部分的颜色较浅,看着不像是淤血。于是在早上八点半医生查完房后,她便将这件事告诉给了对方,而查房的医生也说这是正常现象。
此时的小萍对医生的判断感到了疑惑,于是便要求对其父亲的血液进行化验,在抽血采样后,他们一家人并没有看到化验单,只是得到了主治医生的一句肯定,术后反应稳定。
中午时分,老李在和家人聊天时出现糊涂的情况,还说自己看东西都发红,引起家人的重视。在晚上,老李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况,小萍和哥哥一起去找医生,要求其为父亲进行检查,而这时主治医生还是表示其父亲没有大碍。次日凌晨三点,医院为老李进行输血抢救,凌晨五点去世。
对于父亲的死抱有怀疑的小萍并未认可医院做出的因手术风险去世的结论,为了给父亲讨个说法,她和家人便委托第三方部门进行了专业的鉴定。经鉴定,在术后老李的引流袋中引流了3000ml的血液,在引流无逐步减少趋势的情况下医院未作出止血的举措,也没有停止使用稀释血液的药物。
而在李家人将老李的尸体火化后,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小萍在得到殡仪馆方的确定后,将在骨灰中发现的异常物体送到了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这一物品并非人工全髋关节,而是DHS内固定手术时使用的装置,当时,DHS内固定手术的价格在七千至一万元左右,费用远低于李家人所签署的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而且术后风险也比置换手术高。
于是,李家人便将院方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为此事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过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萍等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证明院方在为老李进行手术治疗的过程中存在重大医疗事故,需要为此承担责任,一审法院判罚院方为此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计算标准,向李家人赔偿25万余元。双方不服,提出上诉,在后续的审理中,法院均作出院方存在重大过错的判决结果,但双方在赔偿费用上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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