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一位92岁的老人自己晕倒被路过的义工扶起交给家属后便离开,但是,老人的儿子却在事后报警称:他撞人还逃逸。民警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后终于还好心人清白,做好事成本高,做坏事成本低,这还是人们心中所谓的正义吗?
如今社会进步了,但是有些人却把善良遗失了,做好事都要靠奖励来维持了,那么善良值多少钱?
王志文曾经说过:人可以分为三六九等,最高层的人,能够充分享受物质和精神的供应,然后随着层次的递减,供应就开始减少了;最低层次的人,通常他们接受的物质能量只能勉强维持他们的生活,而精神供应几乎是零。
其实,那些故意讹人者他们就是属于最低层次的人,之所以会做出如此丧失道德的事情,就是在他们的人生观里精神供应几近为零,没有道德可言,有的只是以身试法获取而来的利益。
12月20日,江西九江修水县爱心联合会义工梁某,在驾车途中看到一名92岁的老人倒在马路上,立即和同事下车将老人扶到路边,在周边群众的帮助下将老人交给了他的邻居和家属,并和家属说明情况,当时老人也亲口承认不是梁某和同事撞的。
没想到,当梁某和同事离开后,却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之前她们扶起的老人家属报警指控梁某二人撞人逃逸。
对于之前老人亲口的说辞,其家属表示,老人九十多岁了快上百的人了,脑子糊涂,他说的话不可信。
随后,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通过查看附近的监控录像后发现,老人确实不是梁某二人撞得,并责令老人家属向被冤枉的梁某二人道歉、致谢。
近年来,扶老人被讹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是因为讹诈成功获赔的几率很高,事情败露后,承担的责任与道德成本却很低。
如果不是在事发地点有摄像头,那么事情真相真的很难说清楚,而事情真相还原后,对于讹人者的处罚仅仅是无关痛痒的道歉,这样的惩罚只能在某种程度上起到指标的作用,而治本根本就是遥遥无期。
做好事反被讹,这样的事情如果是在2000多年前的大秦朝的话,那基本上是不太容易发生的。倒不是说那时候没有马路供人们去折腾,而是那个年代的,大清法律有明文规定:诬告反坐。
所谓的反坐,就是如果当事人诉讼对方什么罪名,结果经查证后对方没干这事,那么诉讼方会被以这样的罪名入狱。
其实,说直白点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只有让讹人者受到法律的严惩,才能杀一儆百。对于故意讹人的行为不处罚只会助长不良风气,只是责令被扶老人家属道歉也太轻描淡写了。至少得行政拘留甚至应该以敲诈勒索罪追其刑责。
现在各地都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就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先进个人,做了好事还被冤枉的人更应该被鼓励和嘉奖,这是社会良心的应有之义。
一万次的正能量宣传,可能一次这样的农夫与蛇的事件就会功亏一篑。不放过坏人,不委屈好人,扬善必先惩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