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吴伟青案回顾:扶摔倒老人反被讹20万,跳水自杀以死自证清白|吴伟青|自杀|医药费|跳水_手机网易

2021-12-07 信安智囊 200

在这个形形色色的世界当中,有着各种复杂的事情,并非所有人都能够被“善良以待”,毕竟光明与黑暗相生相克。

好人和坏人虽然没有衡量标准,但是在人的道德当中都有一条底线,只要我们遵守德行,遵守礼法,就能维持这一份和平,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光有德道还不够,还需要刑法加以约束,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善,也有了德道风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各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便有: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规定的出现,也是树立一根道德标杆,让社会风尚不在滑坡;遇到老人跌倒时,我们也不用担心被讹。

面对讹诈,人的心理落差是非常大的,广东吴伟青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2014年1月2日,东源县警方接到一男子跳水自尽的报警电话,他们连忙赶到现场,尸体打捞上来时已经晚了,虽然令人遗憾,但警方还是需要侦查现场,在池塘的周边有许多烟头和一些没吃完的饼干,并没有其余人的足迹,他们排查了刑事案件可能性。

但从这些烟头来看,吴伟青在结束自己生命之前,肯定做了一番思想挣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吴伟青走上这一步呢?这件事还得从三天前开始说起。

2013年12月31日吴伟青曾扶起一位老人,正是因为这件事让吴伟青走上了这条路,对吴伟青来讲心理落差是其一,压死他最后的一根稻草则是一笔一笔高额的医药费

吴伟青是广东河源市东源县一名铲车工,他收入并不是特别高,只能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开销,在所有人眼中吴伟青是一个好人,也当了一辈子的好人。

12月31日下午1点,吴伟青骑着摩托行至东源县某街,他看到前方有着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吴伟青从他的右侧开了过去,然而就在超越后,老人忽然摔倒在地,他抱着一份善意去扶老人,然而却被老人一把揪住说吴伟青撞了他。

老人的行为举止让吴伟青一时间措手不及,但他还是很冷静地跟老人说自己没有撞他,老人却不愿意听他的解释,硬说吴伟青撞了他,两人在理论中引来了周边的住户,住户在了解到情况后,就劝吴伟青先将老人送到医院去,要是耽搁了老人的伤势恐怕更加严重。

吴伟青虽然心有不满,但还是将老人送到了医院接受治疗,还垫付了一两百元的医药费,准备离开的时候,老人的家属出现,他们一口咬定吴伟青肇事撞人,让他承担相关的医药费。

吴伟青有理说不清,老人的家属更是揪住他说:“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会这么好心送来医院,还垫付医药费?”

吴伟青跟老人的家属协商不下,而他们又不让吴伟青离开,强迫吴伟青又交了几千元的医药费。吴伟青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然而在接下来的几天内,老人家属不断给他打电话,要求他垫付20万元医药费。

20万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吴伟青来说更是一个天文数字,他想要找到一些目击者做证,但是一些目击者一直都没有露面,老人也是一口咬定就是吴伟青撞的。

一夜之间,吴伟青成了“口伐笔诛”的对象,就连村里面听说后,对他的态度也有一些改观。

言语是一把无形的利剑,有时候它比真正的刀剑更加伤人,吴伟青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件事,在短短三天内,他的精神近乎崩溃,面对这20万医药费赔偿,他更是无力支付,一家老小别说是20万元,他们这些年还欠了一些外债,这等于是把他往绝路上逼。

事发当天,吴伟青挨个给亲戚打了电话,跟他们说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大概他不想在亲戚心中留下任何的坏印象,经过一番思想挣扎,吴伟青选择跳水自尽。

吴伟青跳水之后,警方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地方进行取证,同时希望目击者能够为他们提供线索。

从警方取证的结果来看,并无直接证据表明事件双方发生碰撞或刮碰。

在没有足够的证据前提下,如果走法律程序,将会按照《证据规定》第73条处理: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会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外一方,并对证明力大的一方予以确认。

本事件并没有上法庭,而吴伟青是觉得自己被冤枉,他自杀事件跟“扶老人”事件并没有因果关系,老人家属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确实有些令人寒心。

而后来老人也承认了其实是自己摔倒的,他只是担心怕儿女给他治病才想出了这样的法子;从老人的这番话以及老人家属的举动来看,老人的家庭还是非常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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