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吴伟青案回顾:好心扶摔倒老人反被讹20万,跳水自尽以证清白|吴伟青|自杀|碰瓷_手机网易

2021-11-22 信安智囊 359

在这里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有一个老人在你面前摔倒了,你会不会上去扶?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选择去扶,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大家把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抛弃了吗?其实不然,这个原因大致可以概括成三个字:不敢扶。

关于扶老人被讹得倾家荡产的新闻已经屡见不鲜了,就比如2018年9月浙江金华小伙扶老人反被讹、淮南女大学生扶老太被讹事件等等。这也就导致了人们在看见老人摔倒了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这个老人是不是碰瓷的,没人愿意冒险,当然也就不敢扶了。

甚至有网友戏说:“看见老人摔倒,先想想自己扶不扶得起。”广东的吴青伟一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他虽然做了好事,但最后却因此投水自尽,那么他究竟是蒙受了多大的冤屈?最后以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吴伟青是广东河源市东源县的一个铲车工,日子本来还算过得不错。2013年12月31日,因为到了月底,吴伟青骑着摩托车去厂里领工资,在行至中联街下街路段时,遇到了和他同向而行的老人大爷,看起来是普普通通的一幅画面。

可在吴伟青从其右侧超越之后,后面传来了周大爷摔倒的声音,心地善良的吴伟青当即停下车,准备回头把他扶起来。可这个时候,年事已高的大爷却一口咬定是吴伟青的摩托车撞到了自己,这让本来怀着好心情去领工资的吴伟青无比郁闷。

附近村民周某听见争执声后来到了现场,得知缘由后进行了劝解。随后二人将周火仟送到了当地医院进行检查。经医院鉴定之后周大爷右股骨颈骨折。由于周大爷家属还没赶到医院,吴伟青只得自掏腰包,替周火仟垫付了300元的检查费。

吴伟青本以为周大爷家属赶到之后,自己就可以离开医院去厂里领工资了,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其家属也一口咬定就是吴伟青撞倒了周大爷,要求吴伟青承担周大爷的前期治疗费一共3000元,迫于对方人多,无奈之下,吴伟青只得将自己当月的工资取出,给了周大爷的家属。

事后,吴伟青联系了当地的交警部门,希望能够还自己一个清白。因为是在乡间公路,现场并没有监控摄像头,当时也正值午休时间,现场并没有目击证人。所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吴伟青撞了人,但同时也没办法证明吴伟青没有撞到人。

本就有苦难言的吴伟青更是郁闷了,妻子劝他干脆认栽,就当这个月的工资不小心丢掉了。听了妻子的话,吴伟青也慢慢想通了,权当自己倒霉了。但事情却并没有就这么结束。

2014年1月1日,周大爷的女儿再次找到了吴伟青,称周大爷的伤是因为吴伟青骑车撞倒导致的,后续治疗的费用应该全部由吴伟青来承担,遂向其索赔20万,不然就要和吴伟青打官司。

其实周大爷家属和吴伟青打官司是基本没有胜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除了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之外,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时并没有证据证明吴伟青撞到了周大爷,所以其亲属索赔20万是不成立的。

但听到这个无理要求的吴伟青顿时崩溃了,20万,对于他这个月薪3000的铲车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而且现在也还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没有撞倒周大爷。于是之前好不容易散开了一点的郁结彻底在他心中爆发了。

“做好事被冤枉,还得赔钱,不如死了算了,才能证明清白!”1月2日下午,吴伟青在给亲友和女儿的电话中留下这样一句话之后便消失了。妻子和亲友们找了一晚上,也没有找到。

第二天下午2点多,警方在附近的水塘中发现了吴伟青,但却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吴伟青在巨额赔偿和巨大的精神压力之下选择了自杀

事后,根据相关部门的勘查及分析,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周大爷的伤是被吴伟青骑车撞倒导致的。终于是还给了吴伟青一个清白,可这已经晚了。

看到这里,读者们可能就有疑问了:吴伟青的自杀动机是来自于周大爷的家属,那么是否构成杀人罪呢?答案是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规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必须是直接的,周大爷家属并没有直接导致吴伟青死亡,他是属于自杀,所以在本案中,周大爷及其家属是不用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的。

在本案中,我们能看到的一个矛盾是:看见老人到底扶不扶。不扶,良心上过不去,扶了,跟钱过不去。这也就是导致现在很多人看见老人摔倒不敢扶的一个原因。

但现在,我们可以放心地去扶了,2020年,《民法典》更新了关于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

《民法总则》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是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适当给予。

《民法总则》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受到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了这些保障,以后“路见不平”,可以放心地去“拔刀相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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