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好心扶摔倒的老人,反遭索赔20万,他跳水自尽以死证明清白|吴伟青|自杀|陈观玉|目击证人_手机网易

2021-10-28 信安智囊 168

在《民法典》施行之前,有不少好心助人却反被“讹”的事件,比如,2011年的许云鹤事件、2011年8月份的殷红彬事件、中学生扶老人反被讹事件等等。

但这些事件其实除比较糟心外,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可发生在广东彰溪的吴伟青事件,却让当事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记者采访吴伟青案案发地居民

2013年12月31日下午一点左右,四十六岁的吴伟青骑着摩托车行驶在​彰​​溪​的街道上,这条街道路面宽3.6米,就是两条车道的标准,当时路上并没有什么人,驾驶视野良好,所以远远​的​,吴伟青就到了前方有一位拄着拐杖的周大爷在水泥路面上缓慢​的​走着。

路上没什么车,老人拄着拐杖走在车行道上不要紧,但若是后方来车,老人行动又不方便,那多危险!

于是,在后方的吴伟青按响了喇叭,本意是提醒老人,后边来车了,要注意避让,提醒过老人后。吴伟青也没有太过靠近老人,骑着摩托车,轧上了路边的草地,从草地上绕过了老人行走的那一段水泥路。

但是,才离开没多远,吴伟青就在后视镜里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上。出于对老人的担忧,吴伟青停下车,来到老人身边,打算询问老人是否安好。

“你这人,会不会开车!”

“我……又不是我撞的你!”

老人认为是吴伟青呼啸而过的摩托车害得自己摔倒,但是吴伟青却认为自己特意避开了老人,看到老人摔倒了才好​心​过来看看,好心反被诬陷,情绪一下子就上来了,于是两人就在路上争吵了起来。

“别吵啦,不管撞没撞到,老人家伤到了,先把人送医院才是正事!”

居住在附近的周先生被争吵声引来,发现老爷子倒地,捂着后腰的位置直喊疼,周先生和老爷子是认识的,知道老爷子快要满八十岁了。

年纪大的人可经不住摔,于是赶紧劝下了两人,招呼吴伟青扶起老爷子,送往了附近的卫生院做检查,经诊断,老人右股骨颈骨折。

周大爷接受采访

老人虽然年近八十,但是意识却是相当清楚的,为了让老爷子少受点罪,赶紧得到检查,吴伟青还垫付了几百块的检查费。

可是老人认为是吴伟青害得他摔倒,所以当吴伟青交过这检查费,就直接被赶来的老人子女们认定为肇事者,理由就是:不是他撞的,他不心虚,干嘛要交钱!

“哥,我真没撞到他,就是扶他来医院,还垫了医药费,他们非说是我撞的人……”

接到弟弟吴伟青的电话,吴伟彪也相当气愤,在他看来,弟弟吴伟青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家里条件不好,他一个人干好几份活计,就为了养家,这样的弟弟肯定是不会撒谎的。

况且,老人身上也完全没有被摩托车撞到或是被车子剐蹭的痕迹,老人一家就是在冤枉弟弟。

吴伟青骑的摩托车

“算了,就当你倒霉遇上这么一家子,以后遇到了绕着走就好了……”

吴伟彪劝说弟弟,让他看开一点,人生在世,谁都会碰上些糟心事儿,本来,吴伟彪认为弟弟将老人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就算是仁至义尽了,弟弟没撞到老人,等他们一家说清楚了,也不至于再找弟弟的麻烦。

可没想到,老爷子的儿女就认准了吴伟青,在事发的第二天,他们又联系了吴伟青,说卫生院治不好老人,要把老人送到市里大医院去检查。

而作为事故嫌疑人,吴伟青必须得跟着,吴伟青没办法,和老爷子的儿女一块将老人送到了​市里医院​,并且再次给老爷子交了三千多的医药费。

“算了,就当钱丢了……”

得知丈夫又被迫给老人交了三千多的医药费,等于白干了一个月的活计后,吴伟青妻子劝着丈夫,虽然,她同样心疼这三千多块钱,但是看着委屈又伤心的丈夫,她说不出抱怨的话。

丈夫只是好心而已,惹上这么个麻烦,也不是他可以预见的,再说了,哪怕丈夫预见了这种结果,凭他热心又老实巴交的性子,大概还是会扶起老人的。

“你得给我爸爸请护工,还有后续的医药费你都得给我们准备好!”

出事的第三天,吴伟青又接到了老爷子小儿子的电话,电话中对方相当​不客​气​的​对吴伟青提出了诸多要求,还报出多达二十万的赔偿。

吴伟青的哥哥接受采访

吴伟青​懵了​,自己扶个人而已,结果​垫进去​三四千块钱不说,还要面临二十万的“讹诈”,这都是什么事呀!

而一个月才能拿到三四千块钱的吴伟青显然对老爷子一家提出的二十万赔偿无能为力。

因为事发路段没有监控,吴伟青想要洗脱“肇事者”的嫌疑,只能依赖于路人的“眼见为实”,可惜,当吴伟青到事发地去找目击证人时,作为老爷子乡亲的附近居民们给出的答案都是:“不知道、不清楚、没看见……”

在一遍遍​的​打击下,吴伟青绝望了,难道自己真的只能认下这个撞人致伤的罪过?并且还要承担起对方家里的漫天要价?

“我大哥是有关系的!”

吴伟青又想起老爷子小儿子在电话里对自己的威胁,二十万呀,自己家里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在绝望和伤心下,吴伟青给不少亲友打了电话,诉说自己好心帮人却被讹的委屈,最后一个电话,他打给了自己在外工作的女儿吴海燕。

吴伟青的妻子和女儿

“做好事被冤枉,还得赔钱,不如死了算了,才能证明清白……”

父亲的抱怨与无望让吴海燕心里也很难过,但是没等她多劝说父亲几句,吴伟青就把电话挂断了,此时的吴海燕还不清楚,这会是她和父亲最后的交谈。

2014年1月2日下午,所有人都联系不上吴伟青了,原来,吴伟青的心态已经崩溃,为了不背上这二十万的“债务”,给家里增加负担,吴伟青选择走向极端。

“你在哪里?阿青你回答我呀……”

因为吴伟青给多位亲友都拨打了电话,并在电话中表达了“不如死了算了”的意思,他们联系了吴伟青的妻子蓝女士,得到吴伟青并不在家,电话也打不通的消息后,大家都慌了。

蓝女士立马出门找人,而得到消息的吴伟青哥哥等亲人也出门寻找吴伟青的下落。2014年1月2日下午5点,吴伟青被找到了,但是已经成为了一具浮在水塘上的尸体……

吴伟青照片

吴伟青死了,但是这次事件却没结束,就在吴伟青选择跳塘自杀以证清白的当天早上,他除了接到过老爷子家小儿子的电话外,还接到过警方的电话。

警方通知吴伟青第二天下午三点再次到警局接受问询,当时吴伟青答应了,可惜,到了当天下午,他就决定以死证清白,他再也没办法去接受警方的问询了……

但答应警方接受问询也证明了吴伟青当时并没有轻生的想法,老爷子方面打来的关于二十万赔偿的威胁电话和在事发路段找不到能证明他清白的证人才是导致他心态崩溃,走向极端的直接原因。在他以死证清白之后,媒体对于此次事件的关注力度蓦然加大。

“来了很多记者,希望他们能还你清白……你死得冤枉啊……”

面对记者,蓝女士在丈夫的灵位前很是崩溃,她与丈夫相濡以沫几十年,说她是最了解吴伟青的人也不为过,在她口中,吴伟青是一个能扛事的男人。

吴伟青妻子拿着丈夫的遗像,女儿流泪

为了家里的生活,他能一个人干三份工作,可就这么一个老实顾家的男人,因为给路边摔倒老人“帮了把手”,却落得了不得不以死证明自己清白的下场,这一瞬间,蓝女士头顶的天都塌了。

“他是个老实细心的,还有点怕事,家里母狗下崽的时候,还会给村里人立个牌子提醒母狗凶,让村民出入时多加小心……”

“他是个好的,厂子里举办慈善活动他都是带头捐款那个,老实本分的很……”

在吴伟青的乡邻和工友们眼里,吴伟青就是个老实和善的人,也从来不讲大话不说谎,因此当吴伟青说他没有撞到老人的时候,他们都是相信吴伟青的,可惜,他们的信任没能打消吴伟青以死证明清白的决心。

吴伟青死后,闻讯赶来的不仅有记者,还有当地政府,于是,当地县委、民警、交警等直接成立了专项调查小组,为的就是将此次案件调查清楚,并及时将相关进程公之于众。

好心人士给吴伟青妻子捐款

“不是他撞得他那么好心送我爸上医院,还那么干脆​的垫​医药费?”

老爷子的女儿依然坚称父亲是被吴伟青骑着摩托车撞倒的,并且还说,自己的父亲虽然近八十岁,但在被撞前一直都相当清醒,甚至还有自理能力,唯一的问题就是腿脚不太方便,所以,自己父亲说他是被吴伟青撞倒的,那么就不会有假。

但是对于自家人打电话向吴伟青“讹”二十万的事儿,老爷子的大女儿和大儿子都表示不知情,并且他们称,自己这边只要求吴伟青负责父亲后续的医疗费而已,当得知吴伟青为证明清白跳塘自杀后,他们也相当惊讶,老爷子的部分家属说:“吴伟青这个人太脆弱了,事情总有解决的办法的,没有必要选择跳塘自杀嘛!”

“我后来去现场看过,老人是倒在水泥路面的,他(吴伟青)的摩托车印子是压在旁边草地上的,两个地方还是有一定距离,他撞倒老人的可能性很小的……”

看到吴伟青和老人争执的周先生后来多次来到事故地点,他说,虽然他没有看到吴伟青是否撞到了老人,但是根据现场的痕迹,吴伟青骑着摩托车撞倒老人的说法立不住脚的。

而他的说法也和警方的勘查相吻合,只可惜,吴伟青情绪崩溃​的​太早,以至于没能等到对他有利的案件报告。

案件目击者周先生

“吴伟青与老人相撞事件一直没有被定性为交通事故……”

据警方的消息,吴伟青是否撞到老人依然存在疑点,因此一直都没有被定性为交通事故,所以,吴伟青和老人在此次事件中所负有的责任也没有进行认定与划分,其实,警方传讯吴伟青,也是为了找到更多的线索,帮助还原案件。

即便在多方取证下,警方也没有找到直接证据证明吴伟青与老人发生过碰撞,只是同样也没有找到吴伟青对老人摔倒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

因为即使没有碰撞,但如果老人是因为摩托车的鸣笛或经过而被惊吓导致跌倒的话,吴伟青也是需要对此次事件负上一定的责任的。

记者电话采访办案人员

“真是他撞到你的吗?”

“是我自己跌倒的。”

陈观玉女士说,说了吴伟青与老人一事时,她曾到医院看望老人,因为与老人年纪相当,她曾询问过老人是否是被吴伟青撞倒,当时,老人承认过自己并没有被撞上,而是自己跌倒。

他还清楚​的​记得,是吴伟青背着他来到了医院,得知吴伟青自杀时,他还对吴伟青的死亡表示了难过:“想不到他会这样做,是我害了他!”

陈观玉问道:“老人家,你是自己摔倒的,为什么要说是他撞的?”

“我害怕没钱治病,但是我想不到,为什么因为这件事闹出了人命?”老人回答。

陈观玉女士

可当警方再次询问老人吴伟青是否被撞时,老人又反口了,一口咬定就是吴伟青撞倒了自己,而关于要求吴伟青承担大额医疗赔偿等费用一事,老爷子一家都选择了回避。

其实,吴伟青死后,警方找到了一个目击证人,证人表示,确实看到了老人是自己摔倒的,而老人摔倒时,吴伟青和其驾驶的摩托车已经离老人所在的地方有十余米的距离,吴伟青是在发现老人摔倒后才停下车,回头查看情况的。

后来,根据和吴伟青相关的家人和朋友回忆,还原了吴伟青死前6个小时所经历的事情:46岁的吴伟青,生前是东源县辉科水泥厂的铲车工。

1月2日早上8点左右,吴伟青上过夜班后来同事吴金生的宿舍,并拿走了一些之前厂里发的东西。

吴伟青骑车回家的路上

在走之前,他的同事还问及吴伟青“撞老人”的事,吴伟青当时无奈​的​说:“我没有撞到人,很多人看到了,但是没人给我作证。”

吴伟青离开吴金生的宿舍后,便回到了家中,由于工作的劳累,吴伟青睡了一觉。

但是还没等吴伟青睡到自然醒,他就电话铃声吵醒,是被撞老人家属、以及交警打来的电话。

中午11点30分,吴伟青打了一通电话给女儿吴海燕,并告诉女儿老爷子家属让他支付医药费,也许是吴伟青已经想好了自己的结局,他嘱咐女儿要照顾好奶奶和弟弟妹妹。

中午12点,吴伟青打电话给同事蓝小青,并问他喇叭声吓到人,要担负什么责任?并且提出了老大爷家让他准备“很多钱”。

在给蓝小青打完电话后,吴伟青走出了家门,在离家一公里的池塘处,吴伟青停下了脚步,之后他在池塘边坐了很久,可想而知,在吴伟青自杀前他心里还是有些踌躇的,但吴伟青最终选择了跳塘自杀,让人唏嘘不已。

吴伟青自杀的池塘

“民事诉讼中,若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导致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提出主张的当事人需要自行提供相关证据。”

有律师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吴伟青其实是占据有利地位的,因为在当时,路段没有监控,路上也没有目击证人.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就会有无法取证或是取证不足的情况,若老人及其儿女非要吴伟青对老人进行赔偿的话,应该由老人一方出具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吴伟青在事件发生时负有责任,否则,从法律角度出发,是不支持吴伟青对老人进行赔偿的。

但是在此之前,老实巴交的吴伟青并没有了解过相关法律法规,这也导致了他在被威胁并找不到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时选择了轻生,严格来说,吴伟青的死其实是我国公民对国家法律的无知导致的一场悲剧。

“从法律角度出发,作为讹人一方的老爷子一家对吴伟青的死并不负有责任。”

老爷子一家虽然向吴伟青提出了巨额赔偿的要求,但是这个赔偿并没有真正进行下去,因此,他们与吴伟青的死并没有形成既定的因果关系,并且,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若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那么行为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

简单来说,就是吴伟青自杀如果是因为受到了老爷子家人的威胁与讹诈,但是这种讹诈行为并没有真正进行并完成,而吴伟青的自杀以证清白是吴伟青自发的行为,不是老爷子一方逼迫的结果,所以在吴伟青自杀一事中,老爷子方是没有相关责任的。

再简单一点就是:老爷子家只是给吴伟青打了个电话向吴伟青要求赔偿,虽然数额大了些,但是并没有让吴伟青立马交钱,谁知道吴伟青会去自杀呢?所以吴伟青的死和老爷子家是没有关系的。

吴伟青事件的结局虽然不能让各方满意,但在相应法律法规的条文下,只能以老爷子一家不负任何责任为结局。

但是,吴伟青事件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却非常大,后来有了很多老人跌倒没人扶从而致死的事件。比如说福建泉州,老人被三轮车撞翻倒地无人敢扶,导致后来老人起不来,遭到挂车碾压致死;又比如深圳老人雨中跌倒无人扶,导致老人被活活憋死……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

其实,不是人心冷漠了,也不是世界变了,而是普通人根本承担不起扶起老人可能带来“被讹”的后果,虽然,我们从小就被教育学习雷锋,助人为乐,但是有时候不是不想帮助老人,而是没有勇气去承担有可能被污蔑的代价。

好在,因为发现了法律对社会的这类现象的约束不足,所以中国新出台的《民法典》在这方面进行了修正与补足,其中就有这么一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吴伟青事件发生在当下,老爷子一家根本不能拿吴伟青垫付医药费的行为是“心虚”的表现来说事儿。

甚至,以前那种垫付医疗费能不能能拿回来,靠的是受助人是否自觉,但是现在《民法典》明确指出了,因保护他人权益而导致救助人受到侵害的,那么侵权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赔偿。

而被救助者也可以出于道德层面给予救助人相应补偿,若事件中没有可承担责任的侵权人,那么受益人对权益遭到侵害的救助者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

可惜的是,当《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时,吴伟青事件已经过去了七年,若吴伟青事件发生在《民法典》出来之后,若吴伟青提出要求老爷子一方不仅需要偿还吴伟青在事件中所垫付的医疗费,还需要赔偿吴伟青的精神损失以及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若人死后真的“在天有灵”,那么吴伟青也会欣慰,欣慰于《民法典》之后,不会再有人经历如他一般的无助和绝望。

吴伟青遗像

因为,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他是肇事者的情况下,他救助人的身份就不可撼动,并且,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他不需要承担来自对方的任何压力,反而是对方对他具有补偿义务。

时至今日,不敢扶路边摔倒的老人的时代算是过去了,因为有法律撑腰,只要救助人问心无愧,那么就不怕“被讹”,但我们更希望,不是法律让我们有勇气帮助他人,而是善良让我们无法对需要帮助的人视而不见,只不过,是法律给了我们更多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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