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店门口老人摔倒,女儿找店主索赔,老人:当时都没扶我|门面房|马老太|水果店|摔骨折_手机网易

2021-10-27 信安智囊 44

水果店门口老人摔倒,女儿找店主索赔,老人:当时都没扶我

现在年轻人都很忙,工作应酬花掉了大量的时间,陪父母的时间就变得很少了。老人们也只有自己照顾自己了。太原的马老太今年74岁了,身体还算硬朗,儿子女儿经常不在家,老人也能照顾自己。可是前几天马老太在水果店门口摔了一跤,这一跤摔得很可不轻,事后,马老太的女儿初女士表示这件事应该水果店老板负责。

那天,马老太自己下楼买水果,买好东西离开水果店,下完台阶后,是坑坑洼洼的石板路,由于路面上陷下去了一块,马老太没有看清,踩了上去,摔倒了。马老太表示水果店也没有人来扶她。她很生气,就问水果店店员要了个凳子坐了会。可是坐着还是疼,这个时候正好马老太的一位朋友经过,就把她送去了医院。

经过诊断,马老太摔骨折了,医生告诉马老太要卧床休息,腿要打上石膏一个月,不能行走。水果店的店主事后来看过马老太,并表达了心意。可是初女士觉得母亲之所以摔倒,是因为水果店门口的路不平,水果店该对母亲的伤负责。

初女士表示希望店主能够承担母亲的医药费和治疗费,由于自己马上要出差,家里没有人,妈妈不能动,所以她希望店主能够雇个人来照顾她母亲。初女士找到媒体曝光了此事。

记者跟随着初女士来到了水果店,找到了负责人,负责人表示老人不是在水果店里摔倒的,而是出了水果店下了台阶之后,在店前面的水泥地上摔倒的。初女士则认为,店家应该“门前三包”,店家则认为初女士“钻牛角尖”。记者咨询了下“门前三包”,指的是包环境卫生,包周围秩序,包绿化设备。那水果店门前的水泥地到底该谁负责的呢?

记者电话联系了当地的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对方表示这里不归他们管,应该由门前责任单位或者是街道负责。街道表示这里也不是他们管理的范围,门面房应该找产权单位。而这家水果店是租的房子,租之前门口就有坑了。那么这件事到底该怎么办?初女士该找谁呢?

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首先要明确马老太摔伤的地点,第二就是要看这里的管护单位是哪家,最后确认责任主体,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可以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责任划分,马老太自己也是有责任的。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初女士现在正在与产权单位协商。店家已经把门口的坑上放了块板子,提醒路人注意。

小编想说的是,我们走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脚下,马老太摔倒自己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该她自己才是摔倒的主因。而马老太的子女也应该抽出时间多陪陪老人,年纪大了腿脚不太方便,出门最好有家人陪同。水果店老板有点无辜,毕竟老人不是在他的店里摔倒的,而且房子还是租来的,坑以前就有。各位网友,你们觉得谁该对这件事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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