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人闯红灯过马路,司机因避让摔倒致死,为何只承担次要责任?|斑马线|机动车|闯红灯_手机网易

2021-09-25 信安智囊 95

导读:司机避让闯红灯老人后摔倒离世,老人未拨打120径直离开!

行人与机动车之间,永远有一个解不开的结。

行人抱怨机动车没礼貌,不懂礼让行人;机动车司机抱怨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走路不看车。

江西萍乡,发生了一起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在责任划分的问题上引发了热议。

这辆所谓的机动车是一辆小型摩托车,而行人是两位老人,老人违反交通规则在先,闯红灯过马路时,摩托车司机紧急躲避,导致摔倒死亡。

根据现场的监控录像可以得知,当天的马路上有些潮湿,路面很滑。当两名老人走到马路中间时,同时有两辆摩托车经过路口。老人身后的摩托车顺利通过,而老人前方的摩托车紧急避让,最终摔倒。

两名老人手里拎着东西,看到前方的摩托车摔倒之后,原地愣了几秒钟,之后径直走开,并未做任何补救措施。

随后有路人看到躺在地上的摩托车和司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摔倒的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定则,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老人承担次要责任,两人分别赔偿10万元。

明明是老人违反交通规则在先,为何却只承担次要责任呢?

事实上,机动车司机也违反了交通规则。首先两轮机动车应该优先在右车道行驶,而这辆摩托车却行驶在了中间车道。

其次,摩托车司机有超速行为;无论斑马线上有无行人,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都应该主动减速慢行。

机动车司机违反了三条交通法规,对这起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承担主要责任。老人闯红灯的行为也属于违反交通法规,但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时,除非机动车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不然就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其实很多人都有一个误解,交通法规中,一切责任划分都是偏向于机动车的。因为在马路上,机动车属于强势一方,行人属于弱势一方,交通法规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

所以,只要不是故意碰瓷,或特别明显的行人过错,机动车都要承担主要责任。

针对两名老人在看到司机倒地后径直离开的行为,不会被认定为逃逸,因为双方没有接触,便没有主观判断对错的能力,不构成逃避责任,所以不属于逃逸行为。

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没有公布,摩托车司机的死亡时间。根据司机的死亡时间长短,可以推断出老人是否有能力挽救一条生命。如果死亡时间很短,那么老人拨打120也于事无补,如果死亡时间不短,那么老人第一时间拨打120,或许结局完全不同。

鉴于此,是否有必要对司机进行尸检,出示实践报告呢,以便再次确认两名老人在这次事故中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

在这件事情中,两名老人虽然在法律上占了上风,却明显在道德上落于下风,这说明什么呢?

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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