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曾几何时,助人为乐是传统美德。从孩童时代开始,我们就被教育“要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这无疑是极好的。
但当孩童长大后,却发现助人为乐这件小事,可能蕴含着极大风险。
眼下,又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光明网报道,9月16日下午,成都某红绿灯楼口,一名拉着行李箱的学生正常过马路,另一名老人也过马路。在学生经过身前的那一刻,老人快速小跑两步,疑似主动踩踏行李箱后摔倒,后证实骨裂。
网友(后证实是涉事家长)爆料,老人疑似碰瓷。万幸事发地段有高清摄像头,“不然不敢设想”。
我坐等事件反转。
果然,“疑碰瓷事件”发生后,教育局称“事情发生在校外、无权介入,需联系公安局”,公安局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后终于告知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称联系区委宣传部之后……
9月17日,事情有了阶段性定论——碰瓷系误传,目前老太太正自费治疗。
我相信官方通报。
同时,祝福老太太,她很善良,祝早日康复。
这事,看着费力不?
很费力。
我写着更费力。
现在的新闻看起来都像评书,高潮之后必有“且听下回分解”。
即便是官媒,也要时刻防着“打脸”。
新闻的三要素——真实性、时效性、新鲜性之间,居然要取舍。官媒也不好做。
我不想评价事件如何在教育局、公安局和宣传部之间流转。
我只想说,这件发生在高清摄像头之下的小事,为什么结论如此艰难,为什么还要预备经历着无数反转?
因为这种事,大家都怕啊。
怕什么呢?
来听听南京彭宇案的办案法官怎么说——“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
这真是“无懈可击”的神逻辑。
彭宇案最终以和解结案。彭宇一次性补偿某老太1万元,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中有“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条款。
离奇的是,据称和解结束后,彭宇承认确实与老太发生过碰撞。
但同时,2012年,彭宇获得首届“搀扶老人奖”委屈奖,奖金5000元,另获特别奖奖金2万元。
这个案件,可能会成为一个永远的谜。
你说,“雷锋”活在今天,会不会被这类寒心事“雷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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