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老人疑爬楼梯开小区门禁摔倒身亡,物业称摄像头故障_腾讯新

2021-09-02 信安智囊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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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点名单位: 深圳市翠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介入处理单位:华富街道办事处

南都讯 记者 吴春熠 近日,市民王女士(化名)向南都记者反映称,自己的父亲在出入福田区勘察大院时,于西面小门的楼梯摔倒,随后不治逝世。事后,不仅发现该处的公共摄像头已损坏,物业公司还一直推诿躲避,至今未满足家属的追责诉求。对此,勘察大院在管物业深圳市翠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在配合派出所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受雷雨天气的影响,公共摄像头出现故障。另据南都记者了解,目前华富街道办事处已介入协调,家属及物业双方仍在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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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至铁门处,设有8层的石阶和扶手。

王女士反映:

物业应对老人身亡有责任

据市民王女士表示,其父亲在8月1日上午11点40许,从勘察研究院小区西面的小门准备外出。因门禁设置在楼梯中间位置,老人在折返刷卡时从楼梯摔下地面。

事后,当家属尝试调取公共摄像头时却发现,因在管物业对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该门口的公共摄像头已损坏,无法调阅现场事故发生的录像。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资料,8月3日,由福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开具的现场勘查意见书显示,初步死因推断为颅脑损伤可能性较大。8月4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盖章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中显示,死亡时间为8月3日10时20分,死亡原因为:摔跌致颅脑损伤死亡。

王女士认为,物业公司在西面小门设置门禁时未曾考虑到安全问题,刷卡处在楼梯中部位置极其不合理,而门禁的设计问题也是导致老人摔倒的直接原因。与此同时,王女士还认为,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小区西面的小门不仅没有关闭,连相应的门卫人员也未配置,物业公司应负有管理失职的责任。

“物业现在有一系列的问题,管理也非常混乱”。据了解,王女士父亲居住在福田区勘察大院,生前为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小区在管物业为深圳市翠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据悉,王女士已于8月12日去函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翠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老人摔倒一事追责。其中提及,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及管理标准复印文本,以及8月1日10点至12点,小区所有录有老人行走路线的录像。

记者走访:

小区西门有石阶和公共摄像头

另据王女士透露,在派出所的介入下,家属通过邻近小区的公共摄像头,看到了老人摔倒的一幕。

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视频中看到,8月1日11时45分,一身影出现在勘察大院西面小门位置,随后从石阶忽然摔下至地面。因距离较远且画面模糊,无法看到更多的具体细节。

随后,南都记者也前往勘察大院小区,发现王女士所述的西面小门位于勘察大院的西北角位置。因地势原因,此处的小区地面至铁门处,设有8层的石阶和扶手,并有一处保安亭。彼时,铁门已被铁链锁起,保安亭内也无人员值守。

与此同时,记者还看到,勘察大院的小区围墙上,有一处公共摄像头,无任何遮挡,角度正对石阶和铁门。而围墙上还张贴有深圳市翠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其上显示:疫情期间后门封闭,请从正门进入。落款日期为7月30日。

物业说法:

事发前一天摄像内容还在,但暴雨后摄像头线路受损

据了解,8月17日,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就此事在回函中答复王女士:物业公司虽为我司聘任,但小区的安全管理职责并不因此转嫁至我司。

回函中提到,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负责小区日常维护及安全防范,应及时发现、消除小区内威胁小区居民的安全隐患。回函中还称,已将来函转至物业公司,家属方可直接与物业公司就老人摔倒事件进行进一步协商沟通。

随后,南都记者也致电深圳市翠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据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当天,管理处在得知有老人摔倒已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协助送医救治。

另据其表示,在配合派出所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受雷雨天气的影响,角度正对西面小门的公共摄像头出现故障。“事发前一天的摄像内容还在,但经过连夜的暴雨之后,户外摄像头的线路受损了”。

对于王女士及家属的追责诉求,该名工作人员则表示,事发后已尽力安抚家属情绪,其余事宜可依法走法律途径。

街道办说法

已介入协调,事件仍在沟通协商

另据南都记者了解,目前华富街道办事处已介入协调,家属及物业双方仍在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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