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报警证清白|吴江|行车记录仪_手机网易

2021-07-11 信安智囊 128

导读:江苏吴江,杨先生驾车行驶到路口时,一位老人驾驶三轮车忽然横冲出来倒在了地上。杨先生赶忙上前扶老人,谁知老人一口咬定是杨先生撞了他。

曾几何时,“扶不扶”成了一个难题。面对这个问题时,有人瞻前顾后,有人坚定地说服,有人选择沉默。为什么会造成很多人的冷漠与犹豫呢?还是源于一件件“扶老人”反而被讹诈的事件带给大家的不良影响。

济南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善良的好心人吴某,抱起摔倒在地的老人送去医院还帮忙垫付了几千块的医疗费,结果没想到反而之后老人的家人找上门来,要求吴某赔偿几十万元的医药费,说是因为吴某把老人推倒了,才会使老人受了重伤。吴某家境贫寒,但对方步步紧逼,对方与舆论的压力最终逼得这个善良的中年男人用死亡来证明了的清白,老人才说出了事实。

近几年,由于街上监控装置的完善和人们的防范意识的提高,这种事情相对来说变得少了,但是不能说没有,杨先生就碰到了。

江苏吴江,杨先生驾车行驶到路口时,一位老人驾驶三轮车忽然横冲出来倒在了地上。杨先生赶忙上前扶老人,并询问其伤情。谁知老人一口咬定是杨先生撞了他,杨先生无奈,只能报警求助。民警通过调取行车记录仪及现场监控,发现确实是老人自己驾车不当摔倒的。

为什么当今社会还是会有老人干这种缺德又愚蠢的事情呢?一方面他们意识不到如今监控网络的发展,有的可能都不知道行车记录仪这种东西,所以就给了他们胆量。另一方面可能担心昂贵的医疗费用,回家会被自己的儿女埋怨,甚至不管不问,他们没法治疗自己,只能赖上善良的搀扶人。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道德败坏、良心问题。

查清事实后,警方联系了老人的儿子,要求帮忙规劝老人的行为。最终,老人被现场批评教育。

听律建议,做子女的都给自己家的老人进行劝导,不要让他们做如此坏良心的事,严重的可能会涉嫌违法犯罪,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听律提醒,如果遇到事故或者遇到碰瓷党,切忌和对方私了,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报警。如果有条件的话,在车上装一个行车记录仪,能够切实保护自己的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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