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鹤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共和镇开展交通执勤工作时,看到一位老人驾驶电动车不慎摔倒,立即上前展开帮助。
当日上午11点30分许,正在共和镇藏龙村附近路段开展交通巡逻执勤工作的麦警官和协管员,看到一位年近7旬的妇人独自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不小心摔倒在地。麦警官立即上前将老人扶起,经初步检查和询问,老人声称身体无大碍,坚持要回家。麦警官警只好帮助老人将车辆推送到马路对面安全地带,并告知老人有关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交通法规,提醒她要购买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进行登记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老人对民警的相助和教诲表示了感谢!
来源:鹤山交通安全微播
声明:本文部分内容截取自网络,因无法核实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