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老人摔倒被路人扶起却要求赔偿500快,最终行车记录仪还清白|讹钱|讹人|行车记录仪|赔偿_手机网易

2021-05-30 信安智囊 92

近日广西南宁横县,一名80多岁的老人骑三轮载着老伴,因操作失控摔倒了,腿被三轮车压住无法动弹,一小伙儿开车路过发现特意上去帮忙。让他没有想到老人竟然抓住他的裤腰带,说是他撞了自己,要求小伙儿赔偿500元钱。

小伙儿被老人的表现气懵了,这老头是不是摔晕了脑子转不过来,于是求助性的望着老人的老伴,希望她能为自己澄清,还自己清白,可老妇可能是明白老人想讹钱的想法,宁愿昧着良心站在那一言不发。

无奈之下小伙只能报警,并提供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证明自己的清白,交警勘查调取了行车记录仪,对老人的讹诈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教育老人也认识到错误并道歉。

老人的做法实在让人心寒,对于热心帮助自己的人,不但不心存感激反而倒咬一口。这样不仅寒了小伙的心,寒尽了所有人的心。如果说老人是被摔懵了,那么后面的老伴为何不为小伙子澄清,以后谁还敢扶摔倒的老人?

不少网友感慨:

良心被狼吃了。
以后不敢扶老人了。
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会是怎么样的结果?
坏人变老了。

更让人心寒的是交警处理这样的事的方式,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证明,洗清被讹者的冤枉,小伙子只能背负罪名。而澄清事情后却只对讹诈者进行教育,教育,完全起不到震慑作用,这样做不利于社会风气。

说实话每每看到这种乐于助人的事迹,心里很感慨,毕竟人间善人多,不能因为人善就被人欺负。为何讹人者会如此肆无忌惮,就是知道讹人成本太低,很难想象任由这种社会风气纵横下去,以后谁还敢扶老人啊,没有及时受到帮助的老人会怎么样细思极恐。

应该尽快立法,讹诈者不能无代价讹钱,而且要负举证责任。如果亊实证明要求他人赔偿者是讹人行为,应该承担向被讹者赔偿相应数额的钱物,包括司法费及被讹者为证清白的费用。不能讹人不成一走了之。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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