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人肯定是要负责任,给被撞的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等。
但车主没有撞人,只是下车搀扶了一下摔倒的人,结果还要给摔倒的人赔偿医药费,这又是什么道理?
从这条丁字路口的监控来看,一辆suv到拐弯处减速右拐,这车走的路线没有任何问题。
就是车主没想到上面有个老人骑着电动车逆行,他本来应该是跟在旁边这辆黑车后面走的,走旁边的道就成了逆行。
正好又碰到人家正常右拐的suv,老人看到suv出现后,大概是紧张,没控制好电动车直接摔倒在路边。
suv的车主一看老人摔倒了,出于好心就下车把老人搀扶起来了。
全程suv和老人没有任何接触,更不是suv把老人撞倒了。
结果让人想不到的是,suv的车主还被要求承担次要责任,要支付老人看病的手术费用。
安徽合肥当地交警部门给出的理由是,交通事故不一定非要求物理上有实质性接触才会发生。
这意思就是说,是因为suv右拐把老人吓到了,老人才意外摔倒了。
这个说法应该没几个人能接受吧,尤其是开车的。
你说人家suv什么错都没犯,右拐也是正常的,是那老人自己逆行,自己摔倒的,现在还让人家无辜的车主赔钱。
这太没天理了,我想人家车主肯定能出的起医药费,但是人家凭什么出,没道理出这钱,判的真让人生理不适。
这车主是倒了八辈子霉摊上这事了,他最大的错就是下车就扶这个老人,就不该扶,让他躺那最好,扶起来之后还要坑人家车主的医药费。
这老人心里也没点数,明明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怎么还有脸让好心扶他的车主赔钱。
这事如果最后真让车主赔了医药费,那我只能说这个社会以后会越来越冷漠,谁还敢对陌生人伸出援助之手啊。
那真成了有些网友说的:莫伸手,伸手必被讹。
也是现代版本的农夫与蛇。
网友看到这种判罚后也满是嘲讽,这就是广大网友的真实心声。